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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单招网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单招单招网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单招网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贵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贵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省属综合性高等专科职业院校,先后荣获“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和贵州省“文明单位”、“绿色大学”、“平安文明校园”、“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优秀学校”、“贵州省就业创业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是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术人才的摇篮。
办学类型:公办
学校代码:14252
办学层次:专科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学校地处省会城市贵阳,教职员工492人,交通便利,环境优美,校园WiFi全覆盖,教学设备先进,生活设施现代化,是学生求知成才的好天地。现有在校生10075人,秉承“自强、求知、力行、有为”的校训,探索出“双线育人、四方协作、五个融通”的人才培养模式,毕业生供不应求,历届毕业生平均初次就业率达97%以上。
第三章招生类型、对象及报考条件
第四条高职综合评价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
(一)高职综合评价
1、高职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已报名参加单招网全国普通高考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按照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有关规定,“学生须完成11门课程考试,考试成绩8门课程达到C等及以上等第的考生,可领取高中毕业证书”。达到此条件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可以参加我校的高职综合评价招生。
2、高职综合评价面向已报名参加单招网全省中职单报高职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能报考。
(二)中职推优
省内中职院校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进入我校学习,我校严格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第五条通过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其思想政治品德由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社会考生由乡镇、街道服务中心)根据考生本人表现,实事求是进行综合评价。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六条参加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各市(州)招生办组织的体检,其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按照《关于做好贵州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意见》执行。
第七条空中乘务专业:女生身高160cm以上,男生身高170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7E,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普通话标准,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伤痕,无纹身,无明显“X”或“O”型腿。
第四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八条我校单招网综合评价招生及中职推优招生专业34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