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专升本报名官网入口,2021河北专升本网上报名流程?

来源:安成教育咨询网 时间:2023-10-09 00:24:16 责编:教育顾问 人气:

2021河北专升本网上报名流程?

第一步萊垍頭條

  在浏览器登录河北省专接本考试管理系统进入以下界面,输入自己的个人信息进行登录。條萊垍頭

  第二步萊垍頭條

  登陆之后进入点击考生成绩查询及志愿填报,开始填报志愿。萊垍頭條

  再次提醒:上线考生(含退役大学生士兵、建档立卡专项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报考专业填报1-5个院校平行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志愿的填报,不再进行补报!!!萊垍頭條

  第三步頭條萊垍

  点击院校填报志愿,把自己已经选好的院校按顺序填报就可以了。萊垍頭條

  分别选择志愿A、B、C、D、E总共5个平行志愿进行填报,并选择是否调剂,志愿填报好之后点击【确认提交】,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在院校志愿允许填报时间段内可以进行更改!逾期将不能进行更改!仅供参考萊垍頭條

2020河北专升本考试时间?

2020年河北专升本考试公共课和专业课考试时间为6月20日,部分艺术、体育类专业测试时间为6月21日(具体安排详见考点院校公告)。考生可于6月15日开始,登陆专升本考试报名官网打印准考证。2020年专升本已经结束,考生可以选择网络教育专升本升本科。

河北专升本什么时候报志愿?

2021河北专接本重要时间点汇总垍頭條萊


  1 、普通考生:條萊垍頭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垍頭條萊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3日至5月7日頭條萊垍


  考试时间:2021年5月8日垍頭條萊


  填报志愿时间:6月10日9时至6月15日17时頭條萊垍


  2、基层服务人员:萊垍頭條


  提交材料时间:2021年2月22日前向生源院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考生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基层项目服务证书等佐证材料电子版。萊垍頭條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垍頭條萊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3日至5月7日垍頭條萊


  考试时间:2021年5月8日萊垍頭條


  填报志愿时间:6月10日9时至6月15日17时萊垍頭條


  3、退役士兵:條萊垍頭


  提交材料时间:萊垍頭條


  ①毕业于河北省普通高校的专科(高职)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和退役后在河北省普通高校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2021年普通应届毕业生2021年2月22日前向毕业学校主管部门提出报名申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頭條萊垍


  ②毕业于省外普通高校具有国家承认的普通专科(高职)学历且具有河北户籍的2020年度退役士兵,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身份证、毕业证书、《义务兵退出现役证》等佐证材料电子版以及个人联系方式发至电子邮箱hbzjbwzl@126.com。萊垍頭條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條萊垍頭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3日至5月7日垍頭條萊


  考试时间:2021年5月8日垍頭條萊


  填报志愿时间:6月10日9时至6月15日17时萊垍頭條


  4、建档立卡生:萊垍頭條


  报名及缴费时间:2021年3月1日9时至3月5日17时萊垍頭條


  提交材料时间:考生须在3月10日前向生源院校提交报考“建档立卡家庭贫困生专项招生计划”的资格审核材料,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证、建档立卡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頭條萊垍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5月3日至5月7日萊垍頭條


  考试时间:2021年5月8日頭條萊垍


  填报志愿时间:6月10日9时至6月15日17时萊垍頭條


  2021年河北专接本考试时间为5月8日,对于正在备考中的考生来说,时间越来越近,考生一定要好好复习,2021年河北专接本视频课程已经更新,考生可登录库课网校进行观看。萊垍頭條

2021年河北省专升本政策?

报名条件

1.河北省内按国家招生计划招收入学的普通高校 2021 年 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

2.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 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 河 北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格)3 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可以按照应届专科(高职)毕业生待遇报考且只能报考一次。

3.退役前已取得国家承认的普通全日制专科(高职)学历 且具有河北户籍的 2020 年度退役士兵;入伍时为河北省内普通专科(高职)院校新生或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完成专科(高职学业的 2021 年普通应届毕业生。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健康,品行端正。

5.考生按照原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原则报考,确有特长者可以跨科类或跨专业(医学类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除外)报考。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医学类专业办学的通知》(教高〔2014〕7 号)和国家《护士条例》有关要求,报考医学类专业(临床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及护理学、助产学专业的考生,原学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保持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