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聊今年生产车间培训计划内容方法总结

来源:安成教育咨询网 时间:2023-10-09 01:27:43 责编:教育顾问 人气:

生产部门有哪些职位?

  生产部内设岗位各企业不尽相同,但一般的生产部设置以下岗位:  一、生产部经理  二、车间主任  三、生产班组长  四、生产统计(内勤)  五、机电组长  六、收货组长  七、发货组长  八、装卸组长  九、电工  生产部负责对各种设备事故、工伤、伤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制订改进措施计划。生产部又称制造部,是以产品生产为主要工作的部门。

车间主任,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部门主管,部门财务会计,部门财务出纳员,厂房货仓管理员,部门考勤员,部门消防安全员,资料员,部门计件员,部门保卫人员,部门质量监测员,部门餐厅主管,部门餐厅采购员,部门餐厅保洁员,部门餐厅运营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秘书

安全生产十大机制?


1.责任制

明确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一线工人各自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要求;要有::与:企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班组长及一线员工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或 安全生产承诺书


2.检查制度

明确企业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及人员负责对单位定期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地组织专业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等专项安全检查;

要有:各级(负责人、班组长和岗位人员)开展检查的记录表,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如车间负责人每月1次,班组长每周1次,岗位人员每天1次)、发现问题的

要有:整改回复及复查记录。


3.教育培训制度

明确对法律法规要求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或特种作业人员要经培训考核取得执业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明确对新入职人员均要进行公司(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作业;

明确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放时,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项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明确对岗位调动和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要重新进行教育;明确要每年组织经常性的教育;

要有:各级教育培训相应教材,要有培训计划,有培训考核的试卷和教育记录卡,要有持证人员清单。


4.奖惩制度

明确企业、部门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对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有细化的奖励和处罚的具体事项和标准,并有奖励和处罚的记录。

5.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不同设备安全、调试、验收到运行、维护、保养、检测等各环节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要求。

有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检测的记录。


6.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明确本单位涉及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工作岗位及应当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类型,具体标准参考《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GB11651-2008);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特别是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单位;明确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规则和使用周期;要有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记录、发放记录;现场相应岗位的职工能正确使用本岗位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


7.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明确本单位涉及的危险作业,如:高处作业、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带电作业、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放射性物质的作业,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等;明确危险作业审批要求,制定专门的危险作业审批单,涉及危险作业时由作业部门填写,并根据不同危险程度由不同审批权限的人员进行审批;明确危险作业现场管理要求,持经审批的危险作业审批单下达作业令,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交底,检查确认作业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可靠,明确专门的现场监护人员;现场有危险作业时,有相关的审批手续、监护人员等安全措施。


8.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

明确本单位涉及的特种作业(特种作业如:电工作业、电焊与热切割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等),具体工种目录参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0号令);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本单位负责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复证工作联系和监督部门。


9. 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明确生产安全事故的定义和分级;明确事故报告的程序和时限及事故报告的责任人;明确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若发生事故、有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调查处理的记录。


10. 应急管理制度

明确本单位的概况和危险性分析;明确本单位应急机构和职责,联络方式;明确针对不同事故的救援程序和措施;明确本单位应当配备的应急器材;有编制好的应急预案,并有开展应急演练的记录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和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

(五)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管理制度;

(六)安全生产考核和奖惩制度;

(七)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

(八)危险作业管理和职业卫生制度;(九)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十)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十一)劳动防护用品配备、管理和使用制度;

(十二)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护制度;

(十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十四)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十五)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制度;

(十六)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十七)其他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