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代课教师新政策

来源:安成教育咨询网 时间:2023-10-09 01:09:51 责编:教育顾问 人气:

中央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的最新政策?

1.原民办教师享受养老和医疗补助的标准:

①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②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③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2.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

另外有些地区,下发了《关于向原民办教师和原代课教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的工作方案》和《关于下达2022年原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生活困难补助市级配套资金的通知》,工作年限10年以上原民办代课教师困难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省、市按5:5的比例负担。

①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②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③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④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原民办教师补贴政策,教龄十年700元。对原民办代课教师生活补助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教龄10--19年的,每人每月700元,10--29年的,每人每月800元,3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教龄1年的补助100元,每多一年教龄增加50元,原民办代课教师可以根据自己教龄计算一下。比如教龄5年,每月补助300元,教龄7年,每月补助400元,教龄9年,每月补助500元

一、民办教师教龄津贴执行范围

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技工学校、普通中学、职业中学,农业中学、工读学校、盲聋哑学校、小学、弱智儿童学校和幼儿园的公办教师,均可实行教龄津贴。

从事教师工作满二十年,因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调离教师工作岗位,仍在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教师工作不满二十年,调任学校行政工作并继续兼课的人员,也可以实行教龄津贴。

二、教龄津贴标准

教龄满五年不满十年的,每月三元;满十年不满十五年的,每月五元;满十五年不满二十年的,每月七元;满二十年以上的,每月十元。

原民办代课教师2022年新政策?

2022年中央对原民师补贴政策教师的养老与医疗补贴同时,国家的新政策也对民办教师的养老与医疗补助标准有所改变。

对于民办老师的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的固定额度的补助,以及医疗相关的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的金额为每人每年600元。但是民办教师必须人服务于学校机构才可以领取定额补助。对于相关的医疗补贴金额为每名民办教师,每年120元。同时,字民办教师退休开始养老起便可以由社保机构领取,每月医疗补贴十元。但是对于死亡待遇的民办教师不作医疗补贴。

①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30元。

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8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60元。

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8年以上(含8年)12年以下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90元。

④从事教育教学工作12年以上(含12年)的,每人每月发放生活困难补助120元。

1.山东省原民办教师的新政策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按教龄每满一年每月补助20元的标准发放,剩余不满1年的教龄按1年计算。


2.经县(市、区)核准的符合条件人员,其教龄补助发放业务的经办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承担,统一使用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渠道。


3.逐步实现社会保障待遇统筹管理,规范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