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注意事项100条方法总结【二十个常用的方法】

来源:安成教育咨询网 时间:2023-10-08 23:30:12 责编:教育顾问 人气:

起吊重物时安全注意事项有哪些?

.起重操作人员需要认证(指挥官/操作人员),特殊设备需要通过相应的测试。


2.起重机械和起重设备的安全检查。


3.吊装区要安全隔离。


4.了解吊装气象条件,大雨、暴雨、大雾、烈风6级以上不得起吊。


5.取得相应的吊装许可证。


6.指挥官佩戴头盔,身份明确。


7.分工明确,对应信号统一。


8.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以检查各部件的受力情况,如发现问题则应停止起吊并排除故障,直至确认起吊为止。


9.夜间升降机应照明充足,遇有大雨、暴雨、雾或烈风六级或以上时须立即停止。


10.吊装过程中发生故障的,应当立即报告指挥员,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离职守。


11.在吊具就位之前不要松开吊具。


12.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 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同时起重时,起重、起重和动作必须同步。每台起重机械的起重能力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能力的80%。


13.严禁站在钩子、吊物、吊臂下。


14.严禁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效、吊车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进行起吊作业。


15.吊装捆缚、系固、未安全吊挂的重物,可能因吊架不平衡而滑倒,或可能斜拉,在吊架与钢丝绳之间没有缓冲。


16.不允许用钩子直接扭动重物,不同类型或规格的索具不应混合使用。


17.在停工和休息期间,吊具、笼、衣架和吊索不得悬挂在空中。


18.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 严禁物体在下端自由下落。限位限位器不得用于停车。

车间开工安全注意事项?

(一)、 行车操作人员守则:

  1、行车操作人员严禁湿手或带湿手套操作,在操作前应将手上的油或水擦拭干净,以防油或水进入操作按钮盒造成漏电伤人事故;

  2.、行车有故障 进行维修时,应停靠在安全地点,切断电源,并挂上“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3、工作完毕,行车应停在规定位置;

  4、行车工须经训练考试,并持有操作证者方能独立操作,未经专门训练和考试不得单独操作。

  5、开车前应认真检查设备机械、电气部分和防护保险装置是否完好、可靠。如果控制器制动器、限位器、电铃、紧急开关等主要附件失灵,严禁使用。

  6、必须听从挂钩起重人员指挥,但对任何人发出的紧急停车信号,都应立即停车。

  7、工作停歇时,不得将起重物悬在空中停留。运行中,地面有人或落放吊件时应大声警告。严禁吊物在人头上越过。吊运物件离地不得过高。

  8、严格按照行车最大起吊重量起吊(不超过1500KG),重吨位物件起吊时,应先稍离地试吊,确认吊挂平稳,制动良好,然后升高,缓慢运行。

  9、运行时由于突然故障而引起吊件下滑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向无人处降落。

10、夜间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